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程序,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9]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基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同时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等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四)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并具体组织考生的专业课笔试、体检以及政审等工作;学院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成绩要求
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符合《山东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比例
根据我院生源情况,我院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比例1:1.2比例复试。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
本年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不接受调剂志愿。
(二)复试具体安排
1、面试时间:3月31日 上午9:00
面试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 干训楼9301室
2、心理测试时间:3月31日 面试结束后随即进行
心理测试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 干训楼9306室
3、面试教师培训时间:3月31日 上午8:00
面试教师培训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 干训楼9301室
面试教师培训内容:学习《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教师工作规范》,签署《2019年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面试教师承诺书》,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工作纪律。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领域)情况,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确定如下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复试笔试内容为“文化经济学”和“媒介经营管理”,合一张试卷,时长为三小时,分值为150分,合格线按照本年度初试分数线,成绩计入总成绩。
2.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英语听力不单独组织考试)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英语口试、听力50分。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为随机抽取题目,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综合素质面试时长一般为10-2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须全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组长对影音资料签字,由学院指派专人留存保管备查。
3.心理测试: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分及权重
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复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40%
(五)合格线
1.专业课笔试成绩合格线
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本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国家线”(同比例)者不合格,不予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笔试成绩按国家线75%划线)。
2.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线
考生成绩低于9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
(六)综合成绩排序标准
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2.一志愿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到我院办公室申请复核,联系电话:0531-82617905,联系人:周老师。
四、政审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人事档案及考生所在单位的政审意见进行审核。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状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考核将采取学院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状况,同时采取对考生进行政审的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的表现。
对弄虚作假、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日程安排”(此工作细则第九项)。
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后再正式公布。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须参加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综合素质面试全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组长对影音资料签字,由学院指派专人留存保管备查。
(四)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监督电话:0531-88596235。
八、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核
为提升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方便服务考生,我校将采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复试报到工作。报到系统使用说明和流程详见复试报到通知。
考生要确保自己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将严格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复试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九、复试工作流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
地点 |
3月22-26日 全天24小时 |
报到 |
系统报到 |
3月30日8:30-11:30 |
专业笔试 |
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研招办官网 |
3月30日14:00开始 至3月31日全天 |
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 |
由学院负责通知与安排 |
3月31日至4月1日 8:00开始 |
体检(空腹) |
学院所在校区校医院 |
3月31日至4月1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由学院负责通知和安排 |
山东财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